项目概况
永泰县医院120救护车及车载呼吸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C[TP]2025101
项目名称:永泰县医院120救护车及车载呼吸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28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28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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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预算金额 |
所属行业 |
谈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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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120救护车 |
辆 |
1 |
279800 |
工业 |
4000 |
|
1-2 |
车载呼吸机 |
套 |
1 |
83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所报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报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所报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报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报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报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③所报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所报车辆须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须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方式:
(1)现场获取地址: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2)邮件形式:由供应商自行进入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完整填写,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发邮件至我司(均须加盖公章),邮箱:fjhcdl@163.com。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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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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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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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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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17130100100266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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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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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谈判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医院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07号
联系方式:黄淋群0591-24808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联系方式:黄玠霖、林真、黄晓霞0591-87508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玠霖、林真、黄晓霞
电 话:0591-87508629
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