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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厅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日常使用运维服务和部分功能开发优化项目采购公告

0 2025-07-21 15:27

项目概况

 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省工信厅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日常使用运维服务和部分功能开发优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FJHC[DY]2025053

2、项目名称:省工信厅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日常使用运维服务和部分功能开发优化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省工信厅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日常使用运维服务和部分功能开发优化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2,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省工信厅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日常使用运维服务和部分功能开发优化项目

1(项)

运维保障服务内容需包括日常使用指导、日常巡检、技术支持、系统升级、故障处理和需求变更服务等工作。部分功能开发优化主要包括督查督办个性化定制开发服务等。

25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个性化督查督办功能开发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内完成开发并上线运行。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被邀请供应商直接从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5-07-21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07-24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5-07-25 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5-07-25 09:30:00,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

联系方式:0591-8750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联系方式:0591-87508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境婷、黄晓霞、林真

电话:0591-8750862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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