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购〔2021〕7号
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采购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采购人应当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认真组织开展非歧视审查和竞争性审查工作,提高采购需求的合规性,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
二、认真组织开展清理纠正工作。各级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对照财政部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发现存在有关问题的,要立即清理纠正。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部门应汇总填写本部门(地区)《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自查情况表》,于2021年11月22日前报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对于违反财政部文件精神的规定和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并加大对相关当事人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内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4日